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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修斯和耗子的故事(上)

*还是很久以前的西幻oc文,应该会有下篇,但是遥遥无期了……(喂,根本没人在乎)



莱修斯·瑟隆从宿醉中醒来,感到头痛欲裂,身上也隐隐作痛。莱修斯首先尝试着睁眼,抬起手来揉了揉脸,手上沾的干草刺痛了本就干涩的眼皮。然后,他活动了下舌头,发现自己急需一口水。“刺杀者”还在吗?他随即想道,我的好兄弟……还有好伙计呢?他用另一只微微酸麻的手摸向腰间。还好,长剑和匕首都原封不动地挂在腰带上,就在他珍贵的钱袋旁边。紧接着,有什么柔软的东西拱了拱他的手,一声熟悉的响鼻在身侧响起。派罗尼娅,好姑娘。他感到欣慰。狼皮斗篷、护甲和盾牌当然也都在。


莱修斯就这样一面奋力揉着双眼让自己清醒、一面在脑中挨个盘点他“财产”中的每一件。他大概身处某家破烂酒馆的马棚里,因为四周充斥着浓烈的马味和烂稻草味,他身下还垫着厚厚一层干草。最后的最后,莱修斯才意识到有个人站在他面前——视线还模糊着,这地方又背光,他只能辨认出那家伙身材矮小。或许是因为他长时间的沉默而感到不安,那人向前蹭了几步,出了声。


“爵士?”他的声音很低,声线倒很嫩,显得怯生生的,“爵士……你醒了吗?”


莱修斯努力回想着之前发生了什么,回忆自己喝了多少酒,是否又揍了人或是被人给揍了(尽管在后者的情况下他不该还安然保有他的全部身家),几秒后才意识到自己被人叫了“爵士”。若在平时,这足够他沾沾自喜好一阵子。但是,当下的他有更迫切的需求。


“给我……水。”他沙哑地命令道。对方很快照做了。那个身影消失在马棚门口,不久后又进来,将手里胀鼓鼓的皮制水囊凑到莱修斯唇边。莱修斯用手肘撑起点身子,再将细窄的袋口含进嘴里——饶是如此他依然被水呛得咳了几声。水里也有稻草味,不过足够凉,量还管够。那人——实际上是个小男孩——一直稳稳地用手托着皮袋,好让水持续流进莱修斯口中。干燥的喉舌都给水泡软了以后,莱修斯撇过脸去。男孩识相地将瘪了不少的水囊拿走,估计是挂回马棚的什么地方去了。


莱修斯混了个水饱,头也不怎么疼了。零散的记忆在他脑中浮现,有铁器相交、咒骂、以及鲜血……但这些碎片并不能拼成完整的故事。他很想再躺倒下去、四仰八叉地赖上一会儿,但是不行。这太奢侈、太松懈了——就算在散发臭味的干草堆里也是一样。于是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。派罗尼娅伸过脖子来让他扶着,莱修斯发觉它的马鞍和嚼子都已经给卸下去了。他半倚着这匹枣红色牝马站稳了身子之时,刚称呼过他“爵士”的男孩也轻手轻脚地回来了。莱修斯俯视着对方——不如说是“试图俯视”,因为除了一条细瘦的黑影他什么也看不出。“得了。”莱修斯断然宣布,“这地方太暗,又臭。到太阳地儿里去。”


他们钻到了马棚外面。原来此时已接近正午,太阳高悬,慷慨地撒下明晃晃的白光。莱修斯又花了些时间眨巴眼睛。终于,他看清楚这男孩的模样了。他确实又瘦又小,唯有脸颊带着点圆润,脸上星点的雀斑同脏兮兮、乱蓬蓬的稻草色头发倒很相衬。由于头发太乱的缘故,他的尖鼻子、招风耳与带点灰的蓝眼睛都像是从杂草里长出来的一般。他身上的衣服也很脏,沾着灰尘、草屑和疑似马粪的污渍,有些地方破了洞,又被勉强缝起。他的衣袖和裤腿都短了一截,裸露的手腕与脚踝能看到不少伤疤,一双赤脚也是同样。往好了猜是个学徒或杂役,往坏了猜是流浪儿或小偷。莱修斯根据常理推测,这孩子的年龄最多不超过十岁。


男孩一直用那种怯怯的眼神看着他,导致莱修斯认为他在期待自己说些什么。于是他问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
“耗子,爵士。”男孩小声回答,似乎想要解释什么,又补充道,“我知道它听上去不像个名字,但我只有这个名字。人家都这么叫我。”


莱修斯点头表示知道了。他在领主的城堡里见过名为耗子的生物:它们生着尖牙与邪恶的小眼睛,被各类残羹养得脑满肠肥,烤着吃起来味道像鸡肉。“你不像耗子,倒像只小老鼠。”他评价道。耗子的脸红了,手指相互拧着。


平民的孩子起名都很随便,像“杰克”、“汤姆”之类的,而有些孤儿甚至没有名字,因为他们的爹娘还没来得及这么干就死了。我曾经也是这样……莱修斯暗自思忖,我娘叫我卢克,其他人叫我野种。不过我后来有了自己的名字。“我的名字是莱修斯·瑟隆。”


“你几岁了?”莱修斯接着问。当耗子低声但毫不犹豫地说出“十二岁”时,他感到有些惊讶。“你确定?”男孩很可能只是随便说了个数字,因为就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而言他太过瘦弱了。再说,有几个孤儿能准确记得自己今年多大?


“我确定,爵士。我是橡果河涨水那年生的。”


莱修斯转转眼睛,叹了口气。他知道橡果河,但从来没兴趣了解它在哪一年发过大水。不过,既然男孩如此笃定,那么他应该没有说谎。耗子似乎还想说点什么,但莱修斯打断了他,并抛出了自己真正想问的问题:“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?为什么我躺在这?”我和派罗尼娅都没预定乡村酒馆的“客房”。就算我醉成死猪,也绝对清楚这点。


耗子似乎更忸怩了。他变本加厉地拧着手指,莱修斯这回注意到,他手腕上除了疤痕还有相对新鲜的淤青。“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?”莱修斯又问了一遍。不——别是我想的那样。我确实荤素不忌,可还没堕落到对小孩……那种家伙是垃圾,我莱修斯至少还算个人。“回答我,小子!别装哑巴。”


耗子终于组织好了语言。“你救了我,爵士。”他说,“昨天晚上,有两个男人——两个兵,我猜,他们穿板甲哩——逮住了我。他们把我拖到小巷子里,掐我腕子,然后扒我裤子……我喊罗莎大娘,可她大概没听见。”小男孩搓搓手腕,“所以我继续大喊大叫。那两个兵说要拔我舌头。我拼命踢他们,拼命尖叫。然后你来了,爵士。”他仰起脸,眼中充满崇敬,“你一拳揍在其中一个兵脸上,给他鼻血都打出来了。接着,那两个兵放开了我,拔出了剑。而你,爵士,也拔了剑,而且把他俩都打趴了。你使劲捅他们,直到他们一动不动。”


呃。这么说我确实跟人打架了……搞不好还杀了人。莱修斯不禁皱起眉头。他知道,假如此时把“刺杀者”从鞘中抽出,那上面一定还带着干涸的血迹。“你说的这两个人,他们身上有纹章吗?”他质问耗子。没有纹章的是普通佣兵,他们的命不值钱,可那些有纹章的不是骑士就是贵族老爷的家丁……倒霉。倒霉。莱修斯·瑟隆,你清醒的时候比谁都精,喝多了却容易意气用事。


耗子说没有。莱修斯这才松了口气。“而且他们的尸体被罗莎大娘处理掉了,在她睡醒之后。我想她把他们藏在厨房里。”他讨好似的补充,“也是罗莎大娘准我把你放在马棚里休息的,爵士。你当时好像醉得很厉害,但打得也很厉害。”


莱修斯欣然接受恭维,同时暗暗告诫自己今天换个地方吃午饭。人肉的滋味想必还不如烤耗子肉。他自认为完全明白了事情经过——愚蠢的见义勇为行径,为自己挣了一晚免费马棚。所幸没出什么大事。他打算回到那个臭烘烘的黑地方去把派罗尼娅牵出来,然后就此与橡果河畔的酒馆说再见。但是耗子依旧盯着他,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

“爵士——”男孩赶在他不耐烦地抬脚走开之前开口,“你愿意收我当侍从吗?”


“啥?”莱修斯以为自己听错了。真正的骑士都有侍从,有些甚至有不止一个。但莱修斯并不是真正的骑士——他自称骑士只是因为这名头响亮、能多赚佣金,而购置装备的钱全是省下来的嫖资。如果阳痿还有好处,那么就是这点了。“我暂时不需要侍从。”他摆出一幅刻薄的表情,搭配嘴角长疤的效果肯定棒极了,“很遗憾,小子。你还是回去和你的罗莎大娘一块儿待着吧。”


然而耗子还不打算放弃。“可是,爵士……你答应过的。”他深吸一口气,粗布衣服下瘦巴巴的胸膛尽量挺起,“就在昨天,你说你是骑士。于是我恳请你收我做侍从……”他小心翼翼地说下去,“然后你答应了,爵士。”


噢,妈的。莱修斯知道男孩没有骗他。被酒涮过的脑子里残余的只言片语中确有这么一句话。怪不得他一直叫我“爵士”。莱修斯·瑟隆,你喝醉了就容易意气用事。“我告诉你,做侍从可不简单。”他严厉地说,“你都会些什么?吃得了苦吗?还有,侍从可不像酒馆伙计有工钱挣。”诸神晓得,我压根对骑士侍从一无所知,只是根据常识臆想他们都做些什么。希望能把这小子吓退。他今年十二岁,看着才十岁,太多像他一样的孤儿活不到十四岁。


“我会照顾马匹,爵士,还会洗衣做饭。我能吃苦,特别能。罗莎大娘常说,我干活勤快,就是笨得不会偷懒。而且……”耗子的声音放轻了,“她本来也不给我工钱。”


关于马匹的部分可以相信。莱修斯心想,要是你不会照顾马匹,派罗尼娅早已在你给它卸鞍之前踢爆你的脑袋。他状似鼓励、实则讥诮地冲男孩笑了一下,旧伤令嘴唇扭曲。


“我会尽全力服侍你,爵士。我刷你的板甲,给链子和马具上油,扛你的行李,刷你的板甲……请让我做你的侍从吧,爵士。”耗子说完了话,乱发与雀斑包围的一双眼睛望着他,显得可怜兮兮。


他说了两遍“刷你的板甲”。但是算了,我不打算纠正他。他看上去紧张得快死了。莱修斯又眨了眨眼睛。太阳已升至中天,他能感觉到汗水渗出皮肤。好吧。好吧。莱修斯·瑟隆,你清醒的时候也开始意气用事了。希望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。


“小子——咳。耗子。”莱修斯清清喉咙,朗声道,“去,带上你要带的,再给我的马备好鞍。从今天起,你就是 ‘屠狼者’ 莱修斯·瑟隆的侍从了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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